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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發展能源體系需要相互之間高度協調*的配套措施。此類措施不僅包括技術解決方案,還包括由政策制定者創造的合適條件。未來十年,德國的能源演變將是能源領域最宏大的項目。德國并不是這場運動中的獨行者,因為其他國家也在努力讓他們的能源體系更具可持續性。
21世紀可再生能源政策網(REN21)發布的《2012年全球可再生能源現狀報告》表明,可再生能源(包括水電)目前在全球終端能源使用量中所占的比例為16.7%,在全球電力消耗量中所占的比例為20.3%。另據經濟發展與合作組織(OECD)和國際能源署(IEA)預測,從2011年到2017年,全球可再生能源的發電量(包括水電)將增加近60%,年產量達到約6.4萬億千瓦時(TWh),相當于德國當前電力消耗量的十倍左右。
西門子認為,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包括水電)占總發電量的比例將上升到28%,而屆時燃煤發電量和天然氣發電量仍將占總發電量的58%。2012年到2030年,全球發電廠的裝機容量很可能將劇增70億千瓦,其中單是風電場就將增加10.84億千瓦,而光伏電站也將增加6.42億千瓦。從現在到2030年,中國將占全球新增裝機容量的四分之一(即總計16.83億千瓦),緊隨其后的是歐盟(9.83億千瓦)、美國(8.47億千瓦)和印度(7.63億千瓦)。
太陽能是投資最密集的可再生能源領域。IMS Research開展的一項研究表明,2012年將有23個國家的光伏(PV)發電產能至少增加10萬千瓦。德國仍將是最大的光伏電力市場,其次是中國和意大利。巴伐利亞是德國境內最大的光伏電力市場。據E.ON電力公司估計,在巴伐利亞境內,并網的光伏電站的發電量超過430萬千瓦,相當于德國已安裝光伏電站總發電量的20%,遠遠高于整個美國的光伏發電總量(300萬千瓦)。
德國于2000年4月出臺了《可再生能源法》,該法案在德國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熱潮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弗朗霍夫風能和能源系統技術研究院的數據顯示,目前已經有50個國家效仿借鑒該法案。《可再生能源法》要求電網運營商以既定價格購買發電廠利用可再生能源生產的電力。德國可再生能源署稱,在采用上網電價補貼制度的國家(例如德國、西班牙、法國和葡萄牙),岸上風電的價格遠遠低于10歐分/度。
還有一些國家實行配額制度,要求可再生能源的消耗量在全國能源消耗量中所占的比例必須達到一定的比例。這樣,電力供應商必須購買采用可再生能源生產的電力,直到滿足配額要求。英國、波蘭、比利時和意大利等國目前都在施行這一制度。在這些國家,岸上風力發電的上網價格為11歐分/度至15歐分/度,比施行上網電價補貼制度的國家高出一大截。不過,專家們也表示《可再生能源法》迫切需要修訂。原因之一是,根據該法案提供的補貼一半以上落入了光伏電站運營商的口袋,但是此類電站供應的電力僅占供電總量的3%。RWI經濟研究所的報告指出,2012年全德光伏發電的補貼額累計達到1000億歐元。
歐盟已通過了一項有關能源效率的新指令,要求各成員國采取措施,爭取使本國每年的耗能量降低1.5%。要達成這個目標,可以借助立法手段,出臺節能法規,也可以向旨在提升能源效率的投資項目提供減稅優惠。美國節能經濟委員會(ACEEE)制定了一個國際能效記分卡,這個記分卡側重于建筑物、工業設施和交通系統的能效考評。包括英國、德國、意大利和法國在內的歐洲國家在2012年的考評中表現遠遠好于美國和巴西。
不過美國在2012年的預算中還是為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留出了很大一筆資金。比如,美國能源部就將投入近30億美元,支持節能增效工作和可再生能源發展,而美國農業部也將拿出60億美元的專項資金,用于促進農村地區的可再生能源發電。政府撥款是發展太陽能的一大激勵措施,該項資金占太陽能電站建設成本的30%。
德國貿易投資局——德國的外貿和入境投資管理部門——指出,日本在福島核事故后臨時關閉全國核電站,并因此采取了各種節能舉措,這些行動促使日本開始重新審視他們的電力生產方式。比如,日本現在計劃借鑒德國模式,通過施行40歐分/度的上網電價補貼政策,為太陽能發電提供補貼。在2014年以前,日本將有總計1000萬千瓦的新建光伏電站并網發電。同時,日本還在采取措施加強智能電網建設。這個領域的重心包括建筑物能效管理系統,以及將電動汽車和電池納入智能電網。
中國也在2011年7月出臺了面向太陽能發電的上網電價補貼政策,并將上調其光伏發展目標——到2020年新增5000萬千瓦的裝機容量。風電也是中國重點發展的行業之一,2006年中國的風電產量只有區區260萬千瓦,但是中國計劃到2020年以前使這個數字增加到1.5億千瓦,這相當于德國目前所有在役電廠的總發電量。此外,中國還開始倚重智能電網解決方案,目前正在開展*智能電表和電動車充電站試點項目。中國的十二五計劃(2011年—2015年)的重點內容之一是提高所有行業的能源效率。
構建可持續發展能源體系是一項成本不菲的事業。多家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的研究結果顯示,德國每年因拖欠電費切斷約60萬住戶的供電。“大約10%至15%的住戶在應付不斷上漲的電價時顯得有些捉襟見肘。”德國北萊茵-威斯特倫州的中央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會長Klaus Müller稱。據卡爾斯魯厄理工學院在2012年開展的一項研究,從現在到2035年,德國的電價可能會上漲70%。導致電價上漲的因素包括可再生能源發展和政府補貼、電網擴建、逐步淘汰核電等。
羅蘭•貝格咨詢公司的專家們認為,在未來20年中,將近70%的電價上漲將給對電力依賴程度較高的行業帶來尤其嚴重的沖擊。2010年此類行業就面臨著6.8歐分/度的電價負擔;到2030年,這個數字將上漲到10.5歐分/度左右。不過,該公司的研究人員也指出,在未來幾十年中,此類行業的生產工藝優化等節能增效措施或許可以使電力成本降低40%到50%。在德國,由于《可再生能源法》規定了相應補償機制,電價上漲對工業企業(尤其是大公司)帶來的不利影響相當有限。根據該補償機制,企業只需為其使用的前100萬度電全額支付《可再生能源法》規定的附加費。在消耗100萬度電以后,他們每消耗一度電支付的附加費僅相當于附加費全額的10%,當他們的耗電量達到1000萬度以后,這個比例則降低到1%。德國聯邦網絡管理局的數據顯示,2012年此類企業的電力需求占總電力需求的18%,但是他們承擔的附加費只占附加費總額的0.3%。